2024年9月,南方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助理教授叶斌课题组在能源与环境领域顶级期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发表了题为“Carbon Abatement and Leakage in China’s Regional Carbon Emission Trading”(中国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中的碳减排与泄漏)的研究论文。该研究成果重点关注在全球统一的碳定价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区域运营的ETS是否会导致碳泄漏,并就研究结果提出了应当制定严格的违规处罚规则和引入多元化的碳金融产品和市场参与者的相关政策建议。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的威胁日益加剧,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政策与行动备受世界瞩目。中国的政策制定者一直在寻求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碳减排,并提出分阶段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TS)。2013年至2014年,中国在七个地区启动了区域性ETS的试点政策,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东和湖北。而最新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区域ETS在降低试点城市碳排放的同时,可能通过生产外包和经济活动的空间依赖性等途径产生碳泄漏问题,即导致周边城市碳排放的增加。这一发现为全球碳交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
基于此,该研究利用中国区域性ETS的试点政策所创造的准自然实验,基于细分能源消费种类计算的城市级能源相关CO2排放数据,使用空间双重差分法(SDID)检验了中国区域性ETS对政策实施城市内外C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单位GDP的CO2排放量)的影响。结果如表1所示,在列(1)和(4)中,传统DID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区域ETS对试点城市CO2排放量有抑制作用但未通过统计检验,而对试点城市的CO2排放强度有着显著的降低作用。但是,这个结果可能是有偏误的,因为城市之间的空间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违反了DID模型的个体处理效应稳定性假设,即政策干预不会产生外溢效益。因此,采用SDID模型来更准确地评估ETS的影响,如列(2)和(5)中的结果表明,中国区域性ETS对C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都存在显著的负处理效应和显著的正溢出效应,即在降低试点城市C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的同时,增大周边城市的C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为更准确地捕捉政策效应,进一步进行分解分析,结果如列(3)和(6),表明中国区域性ETS减少了6.1%的当地CO2排放量,降低了6.6%的当地CO2排放强度,且试点城市的ETS共同使周边城市的CO2排放量增加了63.7%,排放强度增加了59.3%,即每个试点城市的碳交易导致其周边城市的CO2排放量平均增长1.7%,排放强度平均增长1.6%(将共同间接影响除以试点城市的数量37)。综上所述,中国区域ETS有助于减少受监管城市的C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但会导致碳泄漏到周边城市。

在此基础上该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区域试点ETS的影响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发现区域ETS对试点城市的碳减排作用越来越强,同时向周边城市的碳泄漏也越来越严重。具体结果如图1所示。

究其原因,该研究实证发现,中国的区域ETS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碳减排。一方面,在试点城市实施ETS增加了邻近城市的工业产值和工业企业数量,这表明,工业生产从受ETS监管的城市外包到了未受监管的城市,有助于通过排放转移减少当地的CO2排放。在国内比在国际上更容易进行生产和产业转移,这使得如何在国内实施区域碳监管时应对由于工业转移所产生的碳转移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另一方面,研究表明中国的区域ETS改善了受监管城市的能源效率,并增加了低碳燃料在能源消费中的份额,从而通过当地自身的努力为区域碳减排做出了贡献。具体实证支撑结果见表2。由于成本效益高,能源效率技术和措施已被广泛采用作为减轻碳排放的可行手段,这一点在欧盟ETS和东京ETS中得到了证实。
那么,碳泄漏是不是因为外包生产导致的呢?这仍然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尽管外包生产伴随着相关排放的转移,但它也可能带来技术溢出,从而有助于提高在气候法规相对宽松的东道国或地区的能源和碳效率。当技术效应超过规模效应时,可能会发生负向碳溢出,能够帮助减少实行ETS地区周边城市的碳排放。这种情况已在东京ETS中观察到,而在研究中国区域ETS的文献中仍存在争议。本研究发现,中国的区域试点ETS显著增加了未受监管城市的工业企业和就业数量。碳密集型产业的外包不仅通过规模效应提高了未受监管城市的CO2排放,而且还使它们的产业结构变得更加不平衡,从而降低了它们的碳效率。这表明,尽管技术溢出有助于提高某些行业的碳效率,但碳密集型产业的上升比例和更严峻的产业结构可能导致未受监管城市的整体碳效率下降。因此,应更多关注区域ETS对产业结构变化的潜在影响,并提高产业集群带来的的效率。本研究发现虽然中国的区域试点ETS降低了周边城市的能源效率,但刺激了它们从煤炭向天然气的能源使用转变。能源结构脱碳方面的正面溢出有助于减少未受监管城市的CO2排放。总的来说,生产外包和能源效率下降共同引起的积极溢出效应,不能被燃料转换产生的负面溢出效应抵消,因此,中国的区域ETS导致正向碳泄漏,推高了未受监管城市的CO2排放。借鉴国际先进实践和近期文献,为减轻碳泄漏,政策制定者应部署多样化的工具,例如,基于产量或强度的退税、碳密集型商品的消费税、高耗能企业的准入标准,以及区域之间的技术共享和产业联盟等。

最后,该研究揭示了ETS的表现因社会经济背景而有很大差异。具体实证支撑结果见表3。在中国的中心城市(指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一线特大城市)实施的区域ETS能够显著降低当地的CO2排放量和排放强度,而非中心城市的ETS对当地CO2排放量则没有显著影响。相比之下,ETS在中心城市的碳减排效果更佳,因为它们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可以促进强有力的政策执行和快速的行为反应。此外,中国的区域试点ETS在工业城市比在服务导向城市产生了更大的碳减排效果,这主要是因为碳密集型工业企业是ETS监管的首要焦点。不仅如此,该研究实证发现,严厉的处罚规则和积极的配额交易有助于加深碳减排。具体实证支撑结果见表4。严格的违规处罚规则不仅有助于深化当地碳减排,还有助于减少碳泄漏。因此,中国全国性ETS和其他即将到来的ETS应该设计一个严格的违规处罚规则。此外,中国的国家级ETS在第一合规阶段的配额周转率仅为3.98%,大大低于国际碳市场。中国的碳交易不活跃可以归因于受监管企业对碳金融服务的内在需求与中国政府对碳市场是否应赋予更多金融属性的谨慎立场之间的矛盾。借鉴欧盟ETS和加利福尼亚ETS的经验,中国的ETS应有序推进,激活交易,引入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和市场参与者。

